近期,石家庄市环保局深入推进2016年全市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针对2015年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结合2016年各项要求,石家庄市环保局对2016年工作进行了细化。
一是严格划定2016年试点企业名单。范围包括,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企业,涉重金属企业,重污染高风险企业,近3年来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及位于环境敏感区内的企业。对2015年已投保的试点企业全部列入2016年试点范围,已列入2015年试点的应保未保企业全部列入2016年试点范围。截至6月初,参保企业名单已基本确定,部分县(市)区根据实际适当扩大参保范围。
二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组织推进机构。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将环责险工作列入日常工作范畴,制定年度工作推进计划,明确专人负责,强化动员部署,加强组织调度,有计划、有步骤、有序推进。石家庄市环保局将组织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作为结构性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继续加大督导、推进力度,及时协调解决推进中的问题和困难。
三是加大对未承保企业环境污染事故肇事单位处罚力度。对环境风险较高等级应保未保企业在新、改、扩建设项目审批、“三同时”验收、排污许可证审核等方面执行最严格的环境风险防范标准,并将企业投保环责险情况纳入银行信贷征信系统和年终政府目标考核内容。
四是市环保局加强与保险机构沟通协调。市环保局加强与保险机构、参保企业的三方沟通协调,充分发挥保险经纪公司专业技术支撑和市场拓展能力,提高企业投保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的积极性,推动保险公司积极承保,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将入险企业及时向社会公布,宣传入保企业,提升企业信誉度。